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6-04来源:本站浏览人数:3055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2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等工作,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12号)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医院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工作办公室在医院办公室,并成立相应监督机构。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定期将医院工作通过网站、媒体等形式对院内外宣传,监督机构负责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问责和监察,并接收社会反馈意见。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1)医院的中、长期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

(2)重大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3)改革方案、奖金分配方案;

(4)重大投资、基建工程、重大庆典活动的规模、方案。

2.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医院医疗工作统计,包括: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

(2)财务管理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收费情况,药品收支,社会捐赠,投资收益,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财务收支情况,成本核算;奖金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接待费开支情况;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专项资金补助,医疗、教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3)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

(4)医院药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开展情况、药事管理规定和执行情况;

(5)重大科研课题及专科建设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3.人事管理

(1)人员编制情况及人员出入编的情况;

(2)单位领导职数、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领导职数、岗位数的设置情况;

(3)行政管理类(含行政事务)、专业技术类各职级职数的设置、岗位聘用情况;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

(5)人员国内(外)考察、进修、培训情况;

(6)新聘用工作人员的名额、招聘标准、程序和招聘情况;

(7)职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职位工资和各类补贴的调整;

(8)中层干部的选聘、任用、轮岗和交流的规定,任前公示情况。

(9)根据职工要求公开的事项,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对医院职工提出事项,应及时予以公开

4.领导干部重要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向职代会(职工代表)述职述廉并公开接受评议的情况、法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

(二)向社会及病人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科室设置、岗位职责服务内容以及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乘坐何路公交车等;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3)开展的诊疗项目、专科服务内容及特色、专家姓名及专长、门诊急诊时间等。

2.医院管理制度

(1)门诊、急诊和病房管理制度,病员入出院、转院管理制度;

(2)病人的病情告知、诊断、治疗及使用贵重药品、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履行程序;

(3)医护技术规范(指国家及各级有权机关颁布)的主要规定;

(4)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 

3.医疗卫生服务信息

(1)医院各科室实际开放床位数;

(2)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3)常用药品价格和大型医疗器械检查费用;

(4)医院门诊费用、住院一日费用清单,出院结算清单。

4.便民措施

(1)按规定应病人或其家属要求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如病历的查询、复印)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向病人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2)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专家姓名、职称、专业、专长、门诊医生安排;

(3)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位置格局以及指示标牌、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 

(4)便民服务项目、方式以及包括军人、老人、残障人员、急危重症病人等在内的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5)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5.行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本单位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0451—55601218,0451-55601353;

6.其他事项

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医疗卫生单位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根据政务公开内容的具体情况采取定时公开和随时公开、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医院与病人、领导干部与职工沟通机制,积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医院科学发展。

(二) 对社会群众和病人公开的主要形式

1.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院务公开专栏、宣传栏等;

2.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3.建立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4.为门诊、住院病人提供收费“每日清单”,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

5.网站公开,网址:

(三) 向单位职工公开的主要形式

1.院务公开栏;

2.党政联席会(科主任例会)、职工座谈会;

3. 职工大会;

4. 文件。

(四)院务公开的时限

制订政务公开目录,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及时更新对外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做到准确及时、集中张贴、定时更换和方便醒目易懂,便于职工、病人和群众查阅和了解。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出回应。


                                           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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