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9-06-04来源:本站浏览人数:2918

为深入贯彻《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要点)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的建设及医疗服务领域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制度创新和源头治理,提升医院管理整体水平,推动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8 年,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医疗服务领域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制度创新和源头治理。我院将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医务工作者收受“回扣”案件的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医疗服务收费和医疗质量管理,严肃行业纪律,实现行业形象明显改变。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栾  枫

副组长: 徐  勇

成  员: 相关职能科长以及临床各科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行风建设基本内容

本年度内,要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医德医风建设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做到将行风建设深入到临床工作当中去。

(二)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

要通过行风建设制度进一步的完善,使行风建设工作更加系统化、细致化、规范化、合理化。促进我院快速、平稳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形成有利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达到医务人员人人皆知、人人皆遵守的最终目的。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认真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

我院主要负责人要落实行风建设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检分管领导要强化监督、主动作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医疗机构班子成员要遵守党章党规、坚持理想信念、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四讲四有”的标准,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医改重点任务。

(二)制定医德医风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省卫计委文件精神,到2019年底,我院职工行风教育培训率达到100%,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系统基本建立,行风评议平台基本建立。到2020年底, 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岗位实现风险点防控。到 2021 年,我院医德医风管理架构基本健全,党的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医务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医德医风建设广泛融入卫生计生政策。

(三)开展医务人员收受药品耗材“回扣”综合治理

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九不准”的宣传和监督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是落实“九不准”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对违反行为坚决查处、曝光典型。行风建设办公室将联合医院纪检监察室、药剂科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使我院医务人员收受药品、耗材“回扣”行为明显遏制,乱收费、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以及医疗服务态度差、诊疗服务价格公示不清等不规范行为明显改善;医药购销领域基本呈现“不能送、不敢收、不想收”的格局,基本形成风清气正、廉洁行医的从业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患者满意度调查”

行风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行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并随机访问患者及家属,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问题进行调查。每月进行一次“第三方患者满意度调查”,对问题明显的科室及个人发整改报告,监督整改。如有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按照《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医院内部管理规定及处罚细则》处理。旨在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 社会和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

(五)完善行风案件督查督办制度

完善行风投诉案件分类查处制度和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建立一般案件办理流程、重点案件查处程序,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时限规定、结果使用等具体要求。

(六)建立医务人员信用管理制度

将行政权力运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医疗事故、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药品招标采购、医师定期考核、违反“九不准”、“十不准”行为信息对纳入信用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信用管理结果与医院评先评优、职称晋升、项目经费等挂钩。

(七)加强行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1.制定年度医德医风教育培训计划, 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十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等专题教育培训。

2.开展以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传统文化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职业教育,组织“行风建设月”文明创建活动。

3.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医德医风典型案件剖析等反面教育活动,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强化医德医风底线意识。

(八)建立我院投诉公示制度

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布国家卫计委颁发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十不准”制度。公开院内投诉方式和55601353投诉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认真学习行风建设相关文件,认真查找行风相关问题及隐患,逐项梳理,完善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将行风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内容中。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及个人责任。


                                           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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